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《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(试行)》要求,现将我委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事项: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严守资源消耗上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生态保护红线,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,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。
二、整改措施: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,发展低碳工业、生态农业、新型服务业、节能环保产业。
三、整改完成情况:一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,先后出台《荆门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、《荆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(2016-2018年)》、《荆门市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(2016-2018年)》等规划和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二是加强项目节能审查,转发《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,组织发改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业务培训,强化能耗“双控”管理、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、用能预算管理等,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。
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17年11月23日-2017年11月29日 共七天)向荆门市发改委环资科反映。
承办人: 罗大超 电话:158729673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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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