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《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(试行)》要求,现将我委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事项: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,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%左右,宜昌等地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。
二、整改措施:按进度完成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。
三、整改完成情况:编制完成了《荆门市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》,以荆环委[2016]41号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执行。2017年8月6日,市发改委联合市经信委、市环保局、市住建委对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结果表明中心城区已按方案进度完成了搬迁任务。
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17年11月29日-2017年12月7日 共7天)向荆门市发改委反映。
承办人: 李冬青 电话:0724-2344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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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9日